惠东县住建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惠东住建函〔2017〕376号

作者:
惠东建协信息网
日期:
2017/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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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住建函〔2017〕376号

 

惠东县住建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规划建设所,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做好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工作,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和改进全县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县住建局决定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县开展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第二季度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部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汛期和夏季高温季节等灾害天气给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风险,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决定成立惠东县住建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建军

副组长:刘振中、邱伟奎

 员:毛建平、李海波、徐勇明、肖云海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二)整治重点

1、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2、预防高处坠落措施落实情况。编制和制订有针对性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方案或措施情况;施工各阶段高处坠落危险源辨识,落实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尤其是“四口”、“五临边”、脚手架搭设、起重设备顶升及拆装作业等防护情况;现场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技术交底、安全防护情况。

3、预防施工坍塌措施落实情况。各类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架桥机、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各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泥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4、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

5、防御汛期高温多雨等灾害天气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各类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施工用电系统、深基坑工程和工地现场及工人集中居住区等重点部位的检查检测情况;建筑工地临时工棚、简易宿舍、围墙(围挡)等部位以及位于学校、居民区、集贸市场、临街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现场高空设施和悬挂物的安全检查情况;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和应急处置和演练工作情况等。

6、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供水、排水、供热、供气工程中的基坑(槽)、隧道、地下暗挖、顶管作业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防护情况;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全过程风险防控情况。

7、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企业和在建项目消防安全责任制、节假日期间治安防火值班制度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及落实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的设置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房芯材,使用的安全网的阻燃性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情况;建筑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情况及务工人员是否熟练掌握灭火使用技能情况。

8、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钢管扣件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9、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提供清单情况。

10、安全管理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和自查自纠(2017年3月中旬前)。各规划建设所,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结合本地区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项目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做到闭环管理。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我局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全县在建工程进行督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做到闭环管理;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实行挂牌督办,确保生产安全。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7年6月底)。各规划建设所,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建立健全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规划建设所,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把近期发生的事故作为反面教材,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安全风险管控,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和企业,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二)深化宣传教育。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宣传开展此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成效、创新举措,要坚持全面舆论引导,反面典型警示,采取多种形式,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报道,使建筑施工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深入民众,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督导检查。县住建局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全县在建工程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对行动缓慢、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在整治期间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各规划建设所,各施工企业于2017年6月2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情况到我局建设工程管理股(电话:0752-8891303;邮箱:hdjsjjgg@126.com)。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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