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惠东县住建局开展经济社会发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惠东住建函〔2017〕357号

作者:
惠东建协信息网
日期:
2017/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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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住建函〔2017〕357号

 

关于印发《惠东县住建局开展经济社会发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规划建设所,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各燃气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经济社会发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质函〔2017〕1036号)和《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开展经济社会发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方案》(惠市规建函[2017]556 号)的部署,我局制订了《惠东县住建局开展经济社会发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5月15日

 


惠东县住建局开展经济社会发展风险隐患

排查整改工作方案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经济社会发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质函 [2017] 1036 号)和市住建局关于印发《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开展经济社会发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方案》(惠市规建函[2017]556 号)的要求,为加强我县工程质量安全、城镇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提高我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整体水平,扎实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经济社会发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和燃气行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化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监管职责,有效促进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二、组织机构

成立惠东县住建局开展经济社会发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谢  

副组长:郑润明、钟伟其、王建军

 员:刘振中、杨荣孝、李忠海、邱伟奎

三、排查整改范围

全县范围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及城镇燃气。

四、排查整改重点内容

(一)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1、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2、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

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情况。单位资质是否达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要求;是否对检测业务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检测制度是否健全;技术人员、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的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样品管理、检测原始记录是否完整、规范;检测报告中检测数据和结论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建立了检测档案和检测信息化系统;对检测结果为不合格项目是否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二)城镇燃气

 1、重点对液化气石油气和天然气场站储罐区的安全、气站操作规程和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努力实现“零泄漏、零火灾、零爆炸、零死亡、零事故”的目标。

2、检查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燃气管道工程建设、运行是否取得行政许可,手续是否完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是否认真执行;燃气管道安全标志和警示标识是否完善、是否定期检测、检修和维护;管线巡查制度是否落实,台账、档案、数据库等是否健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是否落实;应急预案是否制定,抢险救援人员、设备和物资是否配备,是否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燃气管道是否存在带病运行情况,安全间距是否满足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3、对气站、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和瓶装燃气供应站内的消防设施(备)、灭火器材及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

4、检查燃气经营企业诚信档案的建立情况。重点检查燃气主管部门是否已建立了燃气企业诚信档案,诚信档案的内容、要求和标准是否明确。

五、工作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各规划建设所,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各燃气公司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本企业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管理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风险隐患现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和反馈情况。6月13日前,各规划建设所,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各燃气公司要对本地区、本企业风险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和认真整改,对存在的风险隐患问题要编制台账,采取整改措施,落实闭环管理机制,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务必安排专人跟踪负责。上述工作情况及有关数据台账请于5月30日前报县住建局。建筑工程领域排查情况报建设工程管理股(电话:0752-8891303;邮箱:hdjsjjgg@qq.com),城镇燃气排查情况报燃气管理股(电话:0752-8862189;邮箱:175593846@qq.com)。

(三)督查抽查。6月1日至7月12日,县住建局排查整改工作小组对排查的风险隐患进行督查抽查,巩固专项工作成果,全面总结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本行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分工、周密部署、层层落实,确保专项行动有序高效开展。

(二)注重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要做到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三个全覆盖,即“覆盖到住建全系统、覆盖到行业全领域、覆盖到生产全过程”,科学合理安排,全面有序推进排查整改工作。

(三)全面排查整改。各相关单位要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层层发动基层力量,彻底排查各类风险隐患特别是重大风险隐患,确保不留死角、盲区。要把握规律、突出重点、综合施策、精准发力,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整治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降低城市安全风险。对存在重大的风险隐患,该整改的整改、该关停的关停、该取缔的取缔,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全力巩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宣传、事故警示教育和网络舆情引导力度,全面提高广大企业、社会各界对本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改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排查整改的良好氛围。要完善投诉举报平台渠道,引导群众采用网络举报等便捷方式,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信息。对不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不依法查处风险隐患的行为,要坚决问责。同时,要完善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通过电话举报风险隐患,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关于印发《惠东县住建局开展经济社会发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惠东住建函〔2017〕3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