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年终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暨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情况通报(惠东住建〔2016〕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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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东建协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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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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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年终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暨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情况通报
惠东住建〔2016〕04号
各规划建设所,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
为切实做好我县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工作,有效打击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深入排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质量安全隐患,确保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按照《关于开展2015年年终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暨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惠东住建〔2015〕187号)的具体要求,我局于2015年12月16日至18日,分别组织3个检查组,对全县在建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以及劳动用工和工人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30个,受检施工企业26家、监理公司15家,下发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30份,同时,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规定,对12家施工、监理企业进行了动态量化扣分管理。在施工安全方面,主要检查了工程安全管理资料,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审核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情况,施工现场和员工生活区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情况,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并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在工程质量方面,主要检查了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砼强度、楼板厚度、建筑节能以及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在劳资用工和工资支付方面,主要检查了施工企业是否建立了用工管理台账,是否将工程款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工资,是否将工资直接发给工人等等。
二、好的方面
1、大部分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比较重视,成立了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了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2、大部分项目管理班子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按方案指导施工作业,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和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工作,对安全事故隐患的检查、督促和整改都有记录,工作效果较好。施工安全管理资料和监理安全管理资料基本能按《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的要求建立档案。
3、大部分工程项目建筑起重机械均能办理产权登记和安装告知手续,由具有资质的安装拆卸单位进行安装拆卸管理,经检验检测合格后投入使用;特种作业人员能够做到持证上岗。
4、大部分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较为完善,都能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设置了室内消火栓系统,给水管网形成环状,并按一定间距设置室外消火栓。施工现场设置了消防应急疏散通道,配备了消防水池、消防沙池、消防桶、消防锹等,生活区也设置了消防立管,配备了消火栓、消防枪、水龙带等。
5、监理企业在施工项目监理中开展了安全监理,审查安全施工方案,提出安全整改意见。多数监理人员自觉按规定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结合项目工程的特点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施工单位立即落实人员进行整改。
6、各方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均为重视,大部分施工、监理单位建立健全了质量管理体系,大部分项目制定了施工组织设计和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监理规划和监理旁站方案,有较完善的工序报验制度,针对各项质量通病的控制措施基本得到落实;现场按规定设置了混凝土试块标准养护间;能使用的建筑材料按规范要求进行了见证取样复验,做到先检后用;基础及主体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比较齐全;现场实体质量总体较好,混凝土构件尺寸和强度均符合设计要求,砌体工程按要求设置了拉结筋。工程质量整体水平有所提高。
7、大部分工程项目建设资金能及时到位,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施工单位依照相关用工管理规定,建立工人花名册、进退场纪录、工资发放表等,规范了劳动内容和劳动报酬,并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为一线工人办理了“平安卡”,并落实了刷卡制度。
三、存在的问题
1、个别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认真落实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制度,现场专职安全员及专职质检员配备不足,安全隐患排查得不到及时有效落实,没能很好地落实现场质量检查工作。
2、个别监理单位没有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对市场行为及现场质量安全管控缺位,存在各类专项方案审核不严,旁站不到位,旁站记录与实际不符,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缺位等现象。
3、个别企业对“平安卡”培训、考核和使用不够重视,没有把“平安卡”制度落实列入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理内容。
4、个别工地楼层临边、预留洞口、基坑临边等安全防护措施未按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设置,临边洞口防护缺失现象较为严重;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不到位,尽管部分建筑起重机械日常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可见,但设备实际运行工况不符合要求,存在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未到岗,限位等保护装置失效偏位等现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现场实施不到位,部分专项施工方案未结合现场实际进行编写,未严格执行有关审批制度,存在外脚手架拉结点严重缺少,局部外脚手架变形,模板支撑架未按方案搭设等现象。
5、个别工地质量责任制未有效建立,项目经理、总监等岗位形同虚设,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不常驻现场,致使质量管理制度不落实,表现在:施工中未认真执行所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标准执行不严,一些质量问题和通病普遍存在;工地现场未按要求设立混凝土标准养护间或未按规范要求正确使用;对建筑节能方面不够重视,没有按节能标准进行施工和管理;基础、主体等分项分部验收不及时;墙体后置拉结筋、门窗三性专项检测不及时。施工、监理资料存在不足: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存在套用现象,缺乏针对性;项目经理、质量员、监理人员代签字现象仍然存在。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和实体质量检测报告普遍缺失或数量不足。
6、个别工地施工单位劳动用工管理尚不规范,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每个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将工资交由各施工班组自行发放,缺乏履行监督管理的责任落实;工人工资发放存在代签名现象。
四、检查评比结果
根据年终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检查和日常管理情况,经综合考评,结果如下:
(一)受表彰的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企业
1、由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深圳市邦迪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监理的“万科双月湾花园二区B16、B19-B24、B26-B41栋”工程。
2、由泸州市第七建筑工程公司承建,惠州市建设集团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监理的“商住(锦江豪庭)”工程。
3、由银广厦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深圳市特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1—15栋(嘉旺花园一期)”工程。
对上述项目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予以通报表扬。
(二)通报批评的施工、监理企业
1、由惠阳建筑工程总公司承建,深圳市广夏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监理的“檀悦度假酒店公寓式住宅5#楼”工程。主要存在问题:塔吊使用登记牌过期,未进行年检;电梯井口临边防护不够严密;现场文明施工较差,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材料乱堆乱放;未完善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2、由广东新宏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监理的“凯旋华府6、7、12、14、15#楼及地下室”工程。主要存在问题: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悬挑脚手架施工方案未完善专家论证程序,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安全资料检查记录、验收记录弄虚作假;现场场地积水,无采取抑止扬尘的措施,临时用电未采用三相五线制,电缆沿脚手架敷设,施工电梯未安装联锁门,吊笼内未配备灭火器,楼层内未设置消防给水系统;现场未见实体检测报告,未完善基础分部验收。
对上述项目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施工、监理企业要认真分析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措施,抓紧整改。同时,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现场各项标准规范规定,完善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各施工、监理企业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的相关政策文件,切实按照政策规范的要求组织开展整个工程项目的建设,促进工程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从根本上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
3、各施工、监理企业要一如既往地加强建材(含安全防护用品)的质量管理。施工单位要对工程中使用的建材质量负责,保证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严禁使用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建材。监理单位要强化对建材进场验收和复验工作,确保见证取样的真实性,杜绝不合格建材用于工程建设中。从源头上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4、各施工、监理企业要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要求,对深基坑、高支模、悬挑脚手架等重大危险源严格进行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台账,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5、各施工、监理企业要严格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及安全技术规程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管理,完善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登记、使用登记和安装(拆卸)告知手续,坚决杜绝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的发生。
6、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施工现场应设置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等临时消防设施。办公用房、宿舍等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 级,建筑层数不应超过3 层。安全防护网应采用合格的阻燃型安全防护网。
7、各施工、监理企业要按照住建部11月25日全国深入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继续认真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严格执行“两书一牌”、建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制度,全面落实工程项目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狠抓工程实体质量突出问题治理,切实解决渗、漏、裂等工程质量常见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不断强化各方责任主体日常监管,坚决遏制超资质、出借资质、转包、违法分包等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8、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加强建设行业信息化管理,认真学习“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评定信息系统”和“惠州市混凝土质量动态监管系统”的操作流程,并及时上传工程相关数据,切实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9、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监督部门,各建设管理所,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措施,严格执法,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