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下半年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惠东建协信息网
日期:
2015/10/10
录入:
HDJX
阅读:
2422

关于开展2015年下半年市房屋市政工程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

    为深入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创优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和我协会《关于受理2015年下半年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申报资料的通知》(惠建协〔2015〕18号)要求,我协会将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包括2015年下年申报项目和2015年上半年初评通过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安排

2015年10月19日至23日(时间安排见附件)。具体项目评审顺序由当地建筑业协会(或施工安全监督部门)安排并通知参评企业。

二、评审依据

(一)《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粤建安协〔2011〕022号);

(二)《关于受理2015年下半年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申报资料的通知》(惠建协〔2015〕18号);

(三)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规范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的法规文件等。

三、评审程序及要求

(一)评审专家组分别听取相关单位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创优情况的简要汇报(以PPT格式投影汇报为主,提供PPT格式汇报资料)。

(二)现场和资料检查。评审专家组实地检查现场及施工企业和监理资料情况。

(三)反馈检查情况。每一项目检查结束后,评审专家组现场反馈检查情况。

(四)参评项目施工、监理企业全体安全管理人员应全过程参加。参评企业应实事求是反映项目的真实情况,认真配合评审工作。

(五)本次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专家组分别对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作出评审意见,并向评审领导小组汇报,由评审领导小组作出评审结论。

四、评审专家组组成

组长:甘京铁

组员:曾伟波  邱伟奎 

五、其它事项

(一)请相关县(区)安监站、建筑业协会对评审工作给予支持,在本县区评审期间安排人员配合评审工作。

(二)请参评企业和有关单位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精神,迎检安排一律从简。专家食宿和交通费用由我协会承担。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宇飞  电话:0752-2162313  13631947999

电子邮箱:hzjzyxh@126.com

 

 

惠州市建筑业协会

2015年10月9日

 

正文:关于开展2015年下半年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审工作的通知.html